法律知识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主管部门及职责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4-14 20:01
导读: 主管部门及职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及职责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106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主管部门及职责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主管部门及职责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