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萌报道:19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起,在昌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由目前的8%提高到12%。条件暂不具备的,按8%-12%之间确定比例。在此之前,南昌市已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