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公积金业务咨询请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
中心本部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东机编[2002]192号),于2002年12月16号成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网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
律师:为了进一步方便全市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中心在南城(已进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石龙、常平、塘厦、虎门设立办事处。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各类提取业务的办理。
2、负责办理缴存基数的二次调整、缴存比例降低、缓缴、余额调账、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个人账户密码变更、人员信息变更、还款计划表打印和缴存凭证打印。
3、负责出具《提取情况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情况证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等个人信息证明。
4、负责出具《借款人家庭第二套住房认定协助查询函》(如对系统查询结果有异议)、《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公示》(公示无异议通知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变更个人信息)。
5、负责对涉嫌违规套取公积金行为进行电话、网络、函件调查,联系发生违规套取行为的职工及其工作单位,对违规套取的职工账户进行冻结限制,追回违规套取的公积金。
6、负责受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投诉并移交政策法规科处理(南城办事处除外)。
7、负责经办业务档案的整理;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处理缴存职工各类信访问题(南城办事处信访小组负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以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在哪里可以从上文找到答案。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