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女职工在产前和产后可以享受的带薪假期。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也即大家认为的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产假期间的工资具体有两种情况:
1、单位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单位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的标准按照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发放。
2、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工资的标准按照女职工生产前的工资标准来发放。
女职工的产假时间:
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法定的产假时间,一部分是按照各地的具体生育条例延长的产假时间。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法定的产假具体如下:
1、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98天,其中产前15天。
2、正常产假+难产15天+(多胞胎-1)×15
3、未满4个月流产,享有15天假期;已满4个月流产,享有42天假期。
找法网小编最后提醒:
女职工产假的工资标准依照是否入有生育保险分别是是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或产前的工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或减少工资发放、取消原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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