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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至三年你真敢休吗?

2015-03-0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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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女性延迟退休的相关政策,还可与延长产假相结合。可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直至孩子上幼儿园。...

  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女性延迟退休的相关政策,还可与延长产假相结合。”可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直至孩子上幼儿园。延长了产假,对孩子的教育、心理等方面都有好处,产假结束妇女出来工作时,也会更加投入。 (据3月3日《重庆晨报》报道)

  出于关怀女性,关心孩子成长教育等方面来说,延长产假无疑非常必要。事实上,现行的98天左右产假确实过短。但辩证地看,延长产假显然并不是越多越好,“延长至3年”的建议,有些过于理想主义。

  其一,用人单位承担不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产假延至3年,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生产女性3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如果某用人单位同时休产假的女职工过多,如何负担得起?

  其二,女职工休不起。如今的社会,经济、技术迅猛发展,人才流动性很强,职场“新陈代谢”也很快,女性生产后,在家休养3年再回单位上班,是否还能适应岗位与工作要求?工作是劳动和奉献力量的过程,事实上也是一个学习与完善自我的过程,3年不工作,对劳动者而言,绝对不是好事。

  其三,必然加重女性就业歧视。虽说法律不得歧视女性就业,但如果产假延长至3年,女性求职者,特别是未生产的女性,其找工作的难度将会加大!

  延长女性产假是好事,但目前中国绝大多数用人单位负荷过重,就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劳动者自我压力过大,延长产假至3年,显然不合时宜,至少还不是时候。而且即便真的延长了,女性劳动者也未必敢休。换言之,关怀女性、关注婴幼儿成长与教养问题,还须从落实育婴假、公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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