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4-07-05
【执行日期】2004-07-05
一、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1、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本单位应当缴费的人数确定。
2、2004年度的缴费基数为2003年度月平均工资(1847元)的60%即1108元。
二、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