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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2020-11-1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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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业秘密的本质是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但并非所有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

  (一)劳动法保护

  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

  (二)其他行政法保护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有关行政机关指公安和工商局。

  (三)民法保护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违约之诉的根据是《合同法》,侵权之诉的根据是《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20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新用人单位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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