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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申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013-08-1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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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社会保险补贴是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政府投资和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国有企业大龄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是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政府投资和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青岛市申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⒈哪些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经认定的市内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且在社区内从事下列服务项目,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个人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可以申办社会保险补贴。

  ⑴家政服务,钟点劳务,保洁服务;

  ⑵婴幼儿看护,养老看护,病人看护;

  ⑶小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为中小学生提供小餐桌服务;

  ⑷房屋修缮,水、电、煤气管道维修,家电维修;

  ⑸早、夜市经营服务;

  ⑹修鞋、理发、缝纫、干洗服务;

  ⑺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微利项目。

  ⒉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按2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⒋如何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对符合文件规定范围和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前持:①户口簿;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④从业证明;⑤工资收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⒌怎样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经资格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于每年1、4、7、10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对于首次申报的,需持指定开户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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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补贴都有什么条件
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三,就业援助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户口本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持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低保凭证。   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应在其委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集中申报缴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之月起享受。   3,先由申请人垫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缴费凭证后,按季度补贴给本人。   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可继续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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