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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打工重残难生存 法援维权一生有保障

2019-02-2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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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民打工重残难生存法援维权一生有保障家住河北省井陉县的农民李红波今年30岁,在北京做长途运输司机。2004年7月22日,在他为单位送货途中,因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在京珠高速公路上与前方行驶的一辆中型货车相撞。经过抢救,李红波幸运的保住了生命,但双腿活动受限

  农民打工重残难生存 法援维权一生有保障

  家住河北省井陉县的农民李红波今年30岁,在北京做长途运输司机。2004年7月22日,在他为单位送货途中,因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在京珠高速公路上与前方行驶的一辆中型货车相撞。经过抢救,李红波幸运的保住了生命,但双腿活动受限,眼球上下运动受限,视力左眼0.1,右眼0.02,被定为四级伤残,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在此次事故中,交通部门认定李红波承担主要责任。

  陷入窘境的李红波希望单位能对其作出经济补偿,于2005年4月19日向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为单位工作,每月领取工资,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他在为单位运输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律师建议他,首先证明劳动关系并申请工伤认定。4月21日,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决定给予李红波法律援助并指派北京市翔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兴昌和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王明玉承办此案。

  经过细致的审查、取证,两位律师最终将李红波的工作证和单位曾给交通队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证据提交给了仲裁庭。在开庭过程中,单位作为被申诉人始终未到庭。2005年5月24日,仲裁庭缺席裁决,认定李红波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官司打赢的同时,单位也停止为李红波支付医药费,眼看着李红波二次手术的时间快要到了,如果到时候没有钱进行手术,那将使李红波的身体留下更严重的残疾,给他的家庭增添更大的不幸。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情况后,以最快的速度再次指派郭兴昌和王明玉两位律师帮助李红波申请工伤认定,并启动了与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合办事机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李红波办好《工伤证》,保证他二次手术的正常进行。

  2005年7月间,两位律师与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阎军两次前往李红波的单位,向单位领导讲解积极缴纳工伤保险的好处,并要求单位依法配合。最终,单位领导改变了错误观念,认识到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不仅对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的劳动者有利,同时也分担了用人单位的风险,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对劳动关系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之后,单位不仅给李红波报销了近60000元的后续医疗费,而且还给他补办了工伤保险。同时,还为本单位一百多位长途运输汽车司机都补缴了工伤保险。

  援助至此还没有完结,2005年8月11日,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红波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拿到工伤证后,两位律师又帮助李红波提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005年9月11日,西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红波已达到四级伤残,生活需要部分护理依赖。依此,李红波的医疗费用将得到报销,并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06元,每月得到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共1770元,并且一直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后办理正式退休,享受退休职工待遇。

  外地来京打工者李红波在遭遇重大车祸的不幸后,通过法律援助的帮助让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有了依靠。为了表示对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李红波赠送了锦旗:“事故致我残,法援维我权”。还特意委托好友赠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两位律师书法作品一幅,上书:“法理情集在一身,助困惑如沐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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