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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河农妇打工失3根手指 2年过6次公堂获赔9万

2019-02-2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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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陕西白河农妇打工失3根手指2年过6次公堂获赔9万电影秋菊打官司大家应该耳熟能详。片中主人公秋菊有股为替丈夫维权,坚持不懈的狠劲。陕南白河县也出了位秋菊,这位白河县小双村普普通通的山里农民,2006年春节刚过,与丈夫俩在熟人的介绍下来到西安,实现打工挣钱的

陕西白河农妇打工失3根手指 2年过6次公堂获赔9万

电影“秋菊打官司”大家应该耳熟能详。片中主人公秋菊有股为替丈夫维权,坚持不懈的狠劲。陕南白河县也出了位“秋菊”,这位白河县小双村普普通通的山里农民,2006年春节刚过,与丈夫俩在熟人的介绍下来到西安,实现打工挣钱的愿望。却没想到,一场意外工伤失去3根指头、为讨说法她打了两年多的官司,过了6次公堂,终于打赢了建筑公司,获赔9万多元。

缘起

  上班第5天“秋菊”失去三根手指头

  从来没有出过大山的陕南白河县农妇汪孟荣,1954年生,自己50岁、丈夫54岁时决定出去打工。2006年2月17日,汪孟荣经人介绍,到陕西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的工地下面的一个工队做普工。工队与她口头约定日工资30元,并为其办理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06年2月21日晚,这是汪孟荣上班的第五天。刚吃完晚饭,汪孟荣被叫去到工地木工房加班锯木料。忙到9时30分时,汪孟荣用手将台面上的锯末拂到一边。只听得“哎呀”一声惨叫,她看着血流如注的左手晕过去了。公司当即将她送往西安高新医院急救中心救治。住院34天后,医院给出了汪孟荣的诊断证明:1.左手骨1、2、3指毁损伤;2.左手第4指背伸肌腱断裂。住院费是由木工分项承包的工程队负责人替她支付的。医院不停地催她交医药费,可是没人再给她支付医药费了。无奈,汪孟荣的手指还有钢针,肿痛还未消除的情况下出了院。

  遭拒

  理赔了1.8万“秋菊”就被公司断绝关系

  租住在丈八北路响塘村的汪孟荣在家里边吃药,边找公司沟通工伤赔偿事宜,可一直沟通无果。没法工作,为了节省开支,一家人只能回到老家。

  2006年10月8日,汪孟荣与丈夫再次来到西安。10月17日,汪孟荣和丈夫一同去保险公司领取了保险理赔金24000余元,但公司要扣除5990元,属于公司承包工程队负责人支付的汪孟荣住院期间的费用。仅支付汪孟荣18010元,并表示公司与汪孟荣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夫妻俩经过再三思量后,还是决定打这个官司。

  确认

  头一年“3过堂”确认劳动关系

  汪孟荣请律师正式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该公司否认与她存在劳动关系。

  汪孟荣向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建筑公司表示:汪虽在其公司工地从事木工工作,但并非其直接招聘录用的在册职工,而是木工分项承包的工程队负责人所招聘,由负责人安排、结算汪的工作、考勤、工资。所以与汪之间形成直接的雇佣关系,与公司无劳动关系。

  2007年1月24日经仲裁委审理作出裁决:确认汪孟荣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理由是:建筑公司明知道承包商不具备用人资格,却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工程队,故理应由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007年2月7日建筑公司诉讼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07年6月20日,法院审理后判决:确认建筑公司与汪孟荣之间劳动关系成立。建筑公司同年6月25日再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

  2007年9月6日,西安市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至此,汪孟荣耗用了近一年的时间,从申请工伤认定开始,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才拿到“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书。

天灾 祸不单行大火烧光了3间房

工伤认定期间,汪孟荣家里四头猪病死了,工伤鉴定需要数码照片,9月22日,汪孟荣去县里照相时,家里发生火灾。五间石板房烧了三间,粮食毁损过半,老大外出打工寄回的准备结婚用的5000元,卷在被子里也化为灰烬。如今一家几口住在已弃之不用的小学校里。当初打工就是为了小儿子上学,可后来孩子辍学去了南方打工。

2007年10月23日,汪孟荣申请了工伤认定:汪孟荣的工伤伤残等级为六级,属因工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确认停工留薪期为四个月。汪孟荣拿到工伤伤残鉴定书。从开始打官司时起,她已来往于家里和西安19次,花光了保险公司赔偿的18000多元。

获赔

第二年 讨赔偿再三上“公堂”获9万赔偿

2008年4月11日,汪孟荣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了工伤损害赔偿,双方当庭调解未果,仲裁委裁决建筑公司向她赔偿9万多元,建筑公司不服裁决,诉至雁塔区法院请求撤销或改变裁决。

2008年11月12日,雁塔区法院驳回建筑公司的诉讼,仍然判决向她赔偿9万多元,建筑公司再次提起上诉。2009年2月26日,西安市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次终审判决后,建筑公司不再和汪孟荣打官司了,支付了汪的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91848.40元。

■说法

汪家:五年十年也要打到底

记者采访时,汪孟荣的三儿子说,当初对方律师打电话告诫说,我们这么大个公司拖你个三年五年的,你受得了吗。我说即使五年、十年我也要打到底,现在来维权的路太难、太长了。

建筑公司:打官司为搞明白

建筑公司负责人郭副总表示:官司拖了这么长时间,没有及时给汪孟荣赔偿是想搞个明白。我们知道自己公司有责任,但我们认为不能是全责,毕竟不是我们公司直接雇佣的工人,而且并不是对方说多少就赔偿多少。经过这次诉讼,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以后自己干,再不雇佣没有资质的民工队。我们劳务公司也体会到了“层层转包”的苦头。

律师:层层转包害苦民工

汪的代理律师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的白山虎说,目前建筑行业层层转包导致的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处理纠纷很多,农民工大多数因为没有钱、怕麻烦放弃了维权,汪孟荣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的女主人公一样,认死理非要讨个说法,一起简单的工伤赔偿案件,经过了6次司法程序,历经2年多时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符号,希望这个案件给其他农民工一个很好的普法宣传。[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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