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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

2020-04-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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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务派遣在如今的用工形式中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劳务派遣合同主要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劳动者被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往往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以及服务单位三方。那么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

  基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营业务就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向被派遣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劳务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因此,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基本一致。但在劳务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基于被派遣单位无过错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并非只是被派遣关系,其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享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

  二、劳务派遣有哪些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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