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咨询:离职补偿金问题。开庭后当时没宣判,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多长时间应下判决?宣判时是否必须通知原、被告到场?
找法网律师解答:应当在12月18日前结案。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者违约应当承担的赔偿主要有:
(一)向用人单位偿付招收录用其时所支付的费用;
(二)向用人单位偿付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住房分配等福利待遇方面的费用;
(四)承担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承担因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责任;
(六)承担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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