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1、递交劳动仲裁书及相关证据,申请书需要符合要求,仲裁委员会自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3、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仲裁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判决。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劳动仲裁的问题,可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