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处理
1. 工资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工资合同即自行终止。
2. 合同双方因签订工资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四章规定的办法办理。
3. 合同双方因履行工资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