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理由: 适应当时情况, 自行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解决分布于全国2000多个县的各类矿山安全卫生监测仪器、仪表和装备的流通渠道,并提供技术服务,加快控制矿山重大事故措施的实施,决定在各地建立推广服务网络。
一、网络构成:由各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技术中心承担此项工作,形成全国矿山安全卫生监测仪器、仪表和装备的推广服务网络。
二、工作任务:
1.为生产厂家和用户提供矿山安全卫生监测仪器、仪表和装备的宣传、推广、检验、校正、维修、代销和技术培训等服务。
2.矿山安全卫生监测中心受国家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委托,对本地区矿山安全卫生监测仪器、仪表和装备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管理原则:
1.各网点与厂家建立联系,但不代替厂家承担技术和经济责任。
2.代销服务费、保养和管理费等,按有关规定由厂家同各网点商定。
3.各网点通过对各种仪器、仪表和装备的试用,可择优推广使用。
4.各生产厂家自由选择服务点,与之建立联系,签定服务合同。
四、组建程序:
1991年4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把第一批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邮政编码、地址、电话号码)连同该区域内煤矿数量,产量和各种仪器的需求计划等情况报我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由该局通知有关煤矿安全卫生监测仪器、仪表和装备的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