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托书(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劳动仲裁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接收法律文书,参加庭审、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反驳和辩论。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起反请求。
上列受托人的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包括: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劳动仲裁委托书以及劳动仲裁具有哪些优越性,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