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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陪产假最新规定

2021-06-2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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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那么,江苏陪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苏陪产假最新规定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江苏陪产假最新规定

  江苏省男方陪产假为15天,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江苏陪产假最新规定

  二、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江苏省政府规定男方的陪产假一共是15天,也就是说在陪产假期间,其实男方是属于带薪休假的。而且江苏省政府规定,女方的产假时间一共是128天,而且一胎和二胎都延长了产假的休息时间,女方在产假期间还可以领到生育津贴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江苏陪产假最新规定的相关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判断,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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