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2019-03-03 01: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为了更好地实施《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劳人培〔1987〕22号文件),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部拟在《劳动人事...

  为了更好地实施《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劳人培〔1987〕22号文件),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部拟在《劳动人事报》以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司负责人名义就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问题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方面宣传《若干规定》的内容。

  二、为了便于开展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登记管理工作,各地政府劳动部门可确定有关下属机构负责办理外国人就业登记手续,该机构对外可称为“外国人就业管理处”,不新增机构和编制。

  三、办理外国人就业登记手续时,也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收费标准请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780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