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中暑算不算工伤?
““去年上班的时候中暑了,看病花了100多元,这能报吗?能算是工伤吗?”环卫工人张先生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解释,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依法获得赔偿。
2、能否放高温假和发高温费
据悉,重庆、长沙、南京、广州等城市,早已有相关规定,只要气温过高,企业必须放“高温假”。
如果一些特殊行业和工种不能放假,能否发放高温费?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1991年,该厅曾下发过夏季防暑的有关规定,但目前各单位夏季对职工补贴多少、高温下是否轮休,一直是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己决定。
学者论点
政府应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
怎样才能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呢?记者采访了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道兴。
“政府要发挥规范作用,对从事野外、高空、暴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作出鲜明具体的规定,比如规定气温多少度以上停工,有的工作可以换到晚上,不能停工的要有时间限制,还要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防暑防热保障等。有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后,政府就可以出动劳动监察部门,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当然,除了政府的规范和企业的执行以外,广大劳动者也要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知识和意识,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刘道兴说。
来源:大河报 编辑:王洪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