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同之处:尽管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各地的规定并不尽相同,但大体上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倾向:违约金数额最多不超过员工一年的工资;只能对享受了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内约定违约条款。
二、不同之处
1、违约金条款因没有法律层面上的具体规定,大部分适用的是地方性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故企业应当注意自己所属的行政区划,适用该行政区域内有效的具体规定。
2、各地规定的违约金条款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同,因而企业在适用时应当加以区分,依法约定,否则将导致违约金条款约定无效。
3、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应当合理。各地虽然对违约金适用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