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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需要劳动部门仲裁吗

2021-05-1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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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人身侵权行为,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对方相应的赔偿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很难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此时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的,那么人身损害需要劳动部门仲裁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身损害需要劳动部门仲裁吗

  人身损害不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因此,不允许当事人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交仲裁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需要劳动部门仲裁吗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9、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10、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11、产品责任纠纷;

  1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1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4、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15、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16、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7、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8、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9、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一)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二)调解

  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

  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人身损害需要劳动部门仲裁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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