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对于是否在续约一事可以另外达成协议。不过有一点要提醒单位方,那就是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用人单位应该书面通知员工,否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问:公司有几名职工,今年4月份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怎样办理劳动合同终止的手续,并且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职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要给予职工怎样的补偿?
答: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津劳局[1998]43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