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