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情形的员工,用人单位均可不用赔偿且不需提前通知就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仅在上述情形适用。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出现上述情形时不得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如若出现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依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且当与三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将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单位提出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劳动者严重失职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赔偿”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