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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2021-05-1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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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在入职一家新公司时,有工作经验的老员工一般都会被要求出示离职证明,说明自己与原用人单位无用工关系,这时被新单位要求出示的话应该怎么办呢?那么关于“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整理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一、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离职证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来划清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界限的法律依据,主要用来保护新公司权益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期满后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交接工作,在劳动者履行相关义务后单位拒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办理保险、档案等转移手续。

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二、离职证明模板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xx-xx年x月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xx-xx年x月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xx-xx年x月x日

  三、离职时不开具离职证明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如果不给出具,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要一并出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十五日之内办理社会关系的转移,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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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单位要给我办退休,没有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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