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试析职业中介人才队伍建设历史现状和开发管理

2019-03-06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陈训贤(福建省劳动就业中心)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属于就业服务范畴,也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这方面工作人员需要经过一定培养和训练的专业人才,才能使人职匹配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潜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回顾我省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历史沿革

陈训贤(福建省劳动就业中心)

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属于就业服务范畴,也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这方面工作人员需要经过一定培养和训练的专业人才,才能使人职匹配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潜能。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回顾我省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开发管理等问题谈些粗浅认识,以期与同仁商榷。

(一) 我省职业介绍机构和队伍的历史沿革

一、职业介绍的产生和发展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就业问题,同时,也非常重视和关心职业介绍队伍建设和发展问题,1950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省关于失业工人在国营、公私、合作企业中介绍就业暂行办法》,决定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市进行开展失业工人介绍工作,各类企业和机关单位不能自行招雇人员,需要雇工时由劳动部门或职业介绍所在已登记的失业人员中给予推荐介绍,推荐原则为先城市后农村,先技术工人后普通工人,先失业人员后其它求职人员,先本地失业人员后外地失业人员。推荐成功后,由雇用单位与被雇用人员签订契约。契约签订后,经劳动部门批准后生效。职业介绍所介绍失业、求职者就业及提供其他相应的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是年5月,福州、厦门根据原劳动部下达的《市劳动介绍所组织通则》和《失业技术员工登记介绍办法》,成立了劳动介绍所,负责失业登记和就业介绍。凡企业招聘员工,先向劳动介绍所申请,由劳动介绍所推荐合格的技术员工应聘,企业雇佣后,向劳动介绍所备案。1951后8月,省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失业救济、劳动调配工作的几项规定》,失业工人必须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介绍,自1957年开始,由于执行了进一步劳动力统一调配、统一招收等政策,职业介绍工作自行停止,机构撤销和人员解散。1961年后,社会上闲散人员增多,上述4市又恢复重建劳动介绍所,1963年6月,南平市新建劳动介绍所。上述5市共配备13名专职干部,这些干部都是从各条战线上优秀职员中选用。1961年至1963年,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构精简,压缩职工。随后,发生的“文化大革命”造成工厂停工,学校停课,特别是“文革”期间,解决城镇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上山下乡,因而职业介绍工作也就无法开展,逐渐销声匿迹。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改革号角吹响,劳动制度改革也随之展开,职业介绍工作重新开始。同时,随着整个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劳动就业制度也逐步由统包统配向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转变,政府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打破了一次分配定终生的旧的用工体制,努力探索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的市场就业新路子,尤其是早在1994年,福建省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同年,在福建省的太姥山召开一次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研讨会,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福建省职业介绍机构和队伍的发展,从业人员逐渐增加,最高峰时职业介绍机构达到1300多家,从业人员达到4000多人。

二、职业指导的产生和发展

按照职业介绍工作的性质,在职业介绍工作过程中必须要有职业指导工作内容,主要内容有就业制度、政策法规、供求状况、职业分类、职业设计、求职技巧、工资价位、社会保险、用人标准、心理咨询、素质测评等方面知识的介绍。早在本世纪初,我国一些学者和教育界人士及一些民主党派人员,为解决当时学生毕业即失业和工商业急需人才之间的矛盾,借鉴国外经验,首创职业指导工作。1916年清华大学校长周素梅先生首先在本校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实施职业指导工作,是我国最早职业指导工作的倡导者,1919年中华职教社在社刊《教育与职业》第15期发行了《职业指导号》,是我国最早倡导职业指导工作的社会团体,1927年该社在上海率先成立职业指导所,是我国一个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专门职业指导机构。中华职教社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职业指导方面的探索工作,包括编写职业指导资料、提供职业信息,开展职业咨询和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等等,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由于改革开放之前,一直实行“统包统配”的办法,缺乏应用市场手段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机制,职业指导没有什么发展,80年代初,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雏形逐渐显现,职业指导工作也随之兴起,1994年9月国家教委颁发《普通中学职业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在初高中课程中开设职业指导课的要求。1994年10月原劳动部颁布了《职业指导办法》,要求在所有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机构中均要实施职业指导工作。从此,职业指导工作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已从科学研究领域进入社会实践,从科研成果转化为对职业介绍工作有实质性帮助和推动的效果,对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帮助用人单位选聘合格劳动者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 我省职业中介队伍的现状分析

一、职业中介队伍建设初始阶段

1999年之前,职业中介队伍建设和发展滞后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没有一套职业中介人才的成长、培训、使用、考核、教育、晋升等管理办法。特别是作为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的职业中介人才队伍,如何进行培养和教育更是一片空白,这支队伍的人员来源五花八门,素质参差不齐,各类大中专院校也没有开设这方面专业,进行定向培养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为了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偶尔举办1-2次短期培训班,也是自编教义,凭感性认识授课,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职业中介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降低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别是直接影响职业中介的成功率。

二、职业中介队伍建设实现质的飞跃

1999年起,为了加强职业中介从业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职业中介机构管理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职业指导人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就业准入制度,并根据这个职业的性质和特点,组织制定了《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和一套培训教材,这个《标准》和《教材》是在有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既有高度的理论概括,又是前几年实践工作的总结,这套《教材》和《标准》的出版,完全改变了以往凭经验凭直觉的工作方法,使职业中介队伍的培养和教育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十分重视和珍惜这个成果,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力度,迄今为止,共举办6期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全省有483人参加培训,组织三期职业指导人员全国统一考核鉴定,全省有226人参加考试。主要有四个等级,即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通过率近70%,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学历把关。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保证了从业人员质量和证书的含金量。鉴定的主要内容有:理论考试、实操考核(论文答辩和案例撰写)和综合评定。每门必须达60分才能颁证。2001年3月劳动保障部又组织了首次全国高级职业指导师考试,我省有6人取得了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劳动保障部又组织专家编写一本新的辅导教材《中国劳动力市场对策和实践》,并从首次参加全国高级职业指导师考试撰写的案例中,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论文,编写了一本《职业指导典型案例》,加大了理论工作的研究力度。目前,我省持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共有157人,其中职业指导员20人,助理职业指导师44人,职业指导师82人,高级职业指导师11人。平时工作中我们要求这些人员要亮证服务,规范运作。按照劳动力市场“十五”发展纲要,到2002年底所有职业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是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得从事这项工作。[page]

三、职业中介队伍建设存在困难的问题

虽然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力度,加快了专业培养的步伐,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职业中介人才培养、教育、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人们思想观念中,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什么人都可以从事这项复杂的工作,以至于大大降低了职业中介队伍人员综合素质;二是职业中介人员社会地位低下,他们的辛勤和有价值的劳动往往没有得到社会的承认,实际上职业中介人员的辛勤劳动是十分有价值的,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巨大贡献,大的方面可以促进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小的方面可以改变求职者一生;三是在管理体制和社会政策导向上没有 一套体现价值取向和吸引优秀人才的导入机制,使许多优秀人才不愿意在这个行业工作,不利于整个队伍的结构改善,综合素质也难于提高;四是缺乏一套正确评价职业中介人才标准,这个标准是全社会承认,不是某一个部门认可,并且这种劳动报酬应该与其所做贡献相联系,所持证书与待遇相挂钩;五是对职业中介人才在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对社会贡献舆论宣传还不够;六是目前职业中介人才数量少,质量差,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待发展和提高。上述这些都直接影响和妨碍职业中介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三)专业培养

一、 职业中介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

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原理知识;了解和掌握职业种类和分类;能够随时了解和掌握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

1. 职业中介人员应有社会责任感

职业中介工作是一项十分光荣的职业,也是社会性、综合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肩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就业重任,直接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负责具体人职匹配,所以职工业中介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追求业绩的前提下,应该有奉献的精神,埋头苦干的精神,自觉地承担起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任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 职业中介人员应有职业指导能力

职业指导是一门多边科学,涉及领域广泛,并有其特有的理论体系、工作规律和专业化的特点。职业中介人员应该具有上述理论水平。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选人用人标准上掌握也不是完全清楚,往往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有时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对市场状况不是十分了解,择业观念也不一定符合时代的要求,这时就十分需要职业中介人员给予“指点迷津”,因此,职业中介人员应该具备多方面、多层次知识,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很好掌握职业指导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切实起到指导求职者就业和用人单位科学合理选人用人的作用。

3. 对服务对象应该平等对待、互相尊重

职业中介人员要富有同情心和责任感,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意愿和个人隐私,还要始终正确处理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应该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服务对象,这种平等不仅要体现在言语和态度上,而且在工作场所也要体现平等意味,如工作台面的设计应尽可能平行,体现没有高低之分、贵贱之别。同时,还要相互尊重,力求达到尊重自己与尊重他人的高度统一。

4. 职业中介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职业中介人员要满腔热情地帮助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真实、准确的各种职业供求信息,不得提供虚假的失效的信息,不得欺诈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推荐的人员要基本符合用人单位的选人要求,接待服务对象要耐心倾听,主动接纳,澄清事实,充分体现职业中介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职业中介人员的知识结构

1. 掌握职业分类标准

职业中介人员所从事的是人职匹配工作,应了解和掌握职业的含义与职业分类标准。职业就是人们从事的相对稳定的,有收入的,专门类别的工作,反映的是不同劳动者所从事的不同种类的社会活动。职业分类是采用一定的标准和方法,依据一定的分类原则。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各种专门化的社会职业进行全面、系统的划分与归类。我国职业分类的总体结构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职业)四个层次,共有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

2. 熟悉职业介绍服务规程、标准、范围

为了更好地帮助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聘人,促进就业,提高事业成功率,职业中介人员必须做到熟练掌握职业介绍服务规程。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后,职业中介人员应按以下基本程序提供服务:(1)接待登记,包括就业登记和用人登记。(2)提供信息,包括岗位空缺信息、劳动力供给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供求分析预测信息及其它劳动力市场相关信息。(3)求职和用人面谈,包括了解情况、收集信息、确定需求、中介服务、再次面谈。(4)职业指导,分为求职指导和用人指导,提供职业咨询,设计职业生涯,引导调整就业观念和用人观念,提高求职和招聘技巧。除此之外,应该熟练掌握服务标准和范围。

3. 了解心理咨询的基本常识

心理咨询与职业中介密切相关,是进行职业中介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我们工作经验,一般一个求职者推荐五次以上,仍然难以实现就业,多少都患有某种心理疾病或障碍。职业中介人员通过心理咨询和诊疗的办法,对求职者或用人单位做出适当、合理、科学的评价,帮助他们正确求职。心理咨询是职业中介人员与求职者或用人单位面对面的沟通,包括倾听言语的表达和非言语的表达。职业中介人员要为求职者或用人单位制造一个自由的气氛,使他们的思想、情感沿着正确和符合实际情况的方向发展,因此,要求职业中介人员还需要具备平等、真诚、无条件的尊重、共情等工作态度。

4. 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及供求状况分析

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是职业介绍机构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发布形式主要有对外发布形式和职业介绍机构内部发布形式,前者常采用电视台、报纸、电台、期刊、因特网等方法,后者常采用信息广告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简单章在大厅张贴、机上查询等,信息发布要保证质量,力求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公开。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是职业介绍机构向有关部门报告劳动力市场研究成果、运行状况以衣进行内部工作管理、信息交流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政府机构和上级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包括基本状况、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状况、劳动力市场供求对比分析(劳动力市场总供给、招聘单位用人总需求、求人倍率),信息资料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统一和简明,并尽可能做到新颖。[page]

5. 了解素质测评的基本方法

素质测评是职业中介人员成功地进行职业中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素质测评是指职业中介人员综合利用心理学、管理学和人才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求职者的能力水平及倾向、个性特点和行为特征等进行系统的、客观的测量和评价。测评的标准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常模参照和标准参照,前者是相对的标准,即被测评者在特定群体中的位置,后者是绝对的标准,即某项工作所要求的水平,常用的测评方法有纸笔测验、操作测验、心理测验、面试和情景性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文件筐”测验、模拟面谈)等,另外,职业中介人员利用测评结果对当事人进行职业指导时,要多给当事人一些鼓励或发展性建议,帮助他们树立起求职的自信心。

6. 了解职业设计的基本方法

职业设计的内容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教育与心理等学科,是职业中介机构实施职业指导的关键环节,也是职业中介人员工作的重点,包括职业取向分析、培训目标设计和岗位用人设计等部分内容,学习和掌握职业设计的内容和方法,对于科学地指导求职者培训与就业,用人单位实现人职最佳匹配,保证职业指导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 职业中介人员的培养途径

面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对职业中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发展迅猛,需要一批具有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中介人才。然而,我国职业中介人员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现有的从业人员在素质和能力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改变这个状况,培养一大批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职业中介人才,成为当务之急,应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地强化教育和培养,以适应就业和再就业实际工作的需要。

1. 通过正规院校培养

各类大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应开设职业中介人才养成专业,进行系统的培养,学制不少于三~四年,并要安排一定实践,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这类人才的培养要纳入教育部门的发展规划,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每年需要多少职业中介人员,做好定量和定性培养。培养可以有多种形式,一是在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职业中介有关课程,如在劳动保障、人事、经济管理等专业或部分普通师范院校增设职业中介课程。二是增设职业中介本、专科学历,培养专职职业中介人才。三是开设职业中介硕士研究生专业,可以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也可以从有一定实践经验,又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的在职干部中招收,培养这一行业的领导和学科带头人。

2. 通过各级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的培训

根据职业中介人员队伍的现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开展职业中介人员培训,这是一条比较现实、见效快的培养途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职业中介人员的培训班,传授最新职业介绍办法,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业务素质。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要根据实践发展和工作经验,及时撰写教材和培训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分析,不仅要组织这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还要举办不同类型的研讨会,不断提高职业中介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各级教育部门要发挥教育优势,对担任职业指导课的老师和从事职业中介工作的老师进行培训。各级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在保证培训质量和内容的前提条件下,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采取面授与函授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工作实习相结合,集体授课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教学与自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等培训方式。

3. 结合实践,自学各类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知识

职业中介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出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工作方法,同行间要经常性相互沟通、交流和学习,经常在网上了解世界上职业中介动态及工作方式方法,还可以接受远程多媒体教育和继续再教育。

(四)开发与管理

随着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以及我国加入WTO,对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将越来越高,职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范围将更加广泛,对职业中介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将更高,不仅要求他们有过硬的专业本领,熟练的计算机知识,还要求职业中介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行业风气。所以,如何开发和管理职业中介人员队伍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劳动保障、教育、人事、计划、经济、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才能做好。

1. 制定完善职业中介人才开发和管理政策法规。

职业中介机构能否顺畅地运行,关键在于其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是否完善,按照“法规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模式,加大职业中介行业法制建设力度,制定有关职业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条例、法规文件等,对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和从业人员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条件、申报、资格认定程序、对象、服务范围以及开展活动应遵守的基本要求,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防止无序或恶性竞争和经营。如1998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10号令《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对我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有序,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 建立严格的职业中介人才活动的管理机制

建立职业中介人员活动的管理机制是做好职业中介服务工作的组织保证,是顺利开展职业中介服务的前提条件之一。

(1) 职业中介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职业中介管理机构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共同管理。劳动保障部管理机构有五级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政策,省一级就业机构负责进行职业中介工作的宏观管理,地市县以及各乡镇职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以上五级机构,具有层次性,明确性,衔接性,并形成系统性,保证职业中介人员活动的管理有序。

(2) 建立权威公正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

当前,清理整顿社会职业中介机制,已作为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并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在一起。同时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起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活动服务)的行业管理机制,按照职业中介行业的内在规律,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成立职业中介人员协会;每位职业中介人员成为协会一员,建立信誉制度;如被举报欺骗求职者或用人单位,经查属实者,则在媒体上公布,并记入个人及行业信用系统,成为信用污点,多次犯此错误,或欺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则取消其职业资格,终身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工作,等等。[page]

3. 创造有利于职业中介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1)更新思想观念。职业中介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运用市场调节手段,通过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沟通联系,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的一种中介服务。通过这种服务能有效地利用我国人力资源的丰富,促进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合理匹配,从而达到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的目的。因此,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职业中介组织和人员的作用,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职业中介服务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是整个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求职者或用人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劳动,他们辛勤劳动应该得到更多更广泛的社会尊重和理解。

(2)建立专门机构,实行职业资格考核与认定制度,加强交流和研讨,提高工作水平。职业中介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各地发展不平衡,这就迫切需要建立全国或全省统一的专业委员会或职业中介协会,统筹规划,统一协调,制定标准,试行职业中介初、中、高级职务系列,使其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事职业中介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认定资格等,持证上岗,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保证职业中介人员在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的质量,以便使职业中介工作具有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针对目前职业中介人才紧缺的状况,各高等院校应抓紧开设职业中介专业,扩大招生,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专业人才。

(五)发展与展望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不断增强,对职业中介队伍建设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福建省劳动力市场“三化”(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展顺利,列入全国“三化”试点的有福州、厦门等5个中心城市,经过2-3年努力,全国和省定的“三化”有71个,逐步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省、市、县(区)、街道四级联网的劳动力市场网络,需要大量的具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的职业中介人才。职业中介人才也要积极主动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主动地加入到职业中介人才队伍中去。从优化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层次上看,要进一步确定职业中介人才社会地位和作用,要提升这支队伍的福利待遇,使全社会对他们付出的劳动给予肯定,积极探索一套吸引优秀人才导入机制,消除体制政策上的障碍。社会各界要为职业中介人才施展才能,创造一个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尤其是教育部门要为职业中介人才培养和教育提供服务。

职业中介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精益求精。凡是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中介人员更应该为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大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行业和部门以及民办的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中介人员也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能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也要积极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提供职业信息,做好劳动力资源的匹配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职业中介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三化”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劳动力市场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我省劳动力市场培育的发展,为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804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