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所指的童工是指为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者劳动能力取得是从十六岁开始,而不是十八岁。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寻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