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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协议书标准版

2021-12-0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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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关于临时用工协议书标准版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临时用工协议书标准版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岗前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含社会保险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不无故损坏公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5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5 日通知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用工协议书

  二、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有学者建议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围绕这一问题各方意见较为对立。

  从劳动合同原理讲,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聘用合同制与劳动合同制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职责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制与聘用合同制在人员的录取和管理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对于实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是自主决定的,管理是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经过对方批准。在争议处理问题上,事业单位发生的是人事争议,先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是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但现在两种争议的处理有融合之势。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临时工,在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存在的,很多人也因此会产生一定的误解,因为一些事业单位也是存在公务员的,当然很多行政机关等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有编制的,但是同时也存在临时工,临时工并不是公务员,所以临时工的合同解除,成立都是要机关批准的。

  三、临时用工协议最长期限

  临时用工协议最长期限是一个月,新《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临时用工协议书标准版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上述内容之后,对临时用工协议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临时用工协议书其实只要当事人间协商一致,并合理合法就有效。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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