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今年我们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九月份裁了一部分员工,我也被裁,已经离职了,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前几天,我因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我已怀孕4周。请问:我要求到单位继续上班,能否得到支持?
杨律师:你现在已经怀孕4周,怀孕的时间应该在八月份,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在九月份,解除劳动合同时你已经怀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单位提出恢复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能够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