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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怎么风险代理

2021-05-1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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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纠纷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那么找法网小编就对于“劳动纠纷怎么风险代理”这个问题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劳动纠纷怎么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就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一般指律师)约定法律服务事项和应达到的结果,委托人根据结果决定支付代理费用的法律服务收费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六部分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为包含众多种纠纷的类型,下辖“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具体纠纷,广泛地来讲,第六部分第十七条规定的“人事争议”也属于人们通常所称的“劳动争议”。《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劳动争议案件仅指“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纠纷。其他诸如“确定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以及因单位辞退引起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赔偿金”纠纷,都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劳动纠纷怎么风险代理

  二、劳动纠纷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引起劳动纠纷的原因不同,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规程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一种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并自行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一种行为。上述情况均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产生动纠纷的重要因素。  

  三、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律师风险代理的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纠纷怎么风险代理”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在劳动纠纷中除“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纠纷外的其他劳动纠纷问题,包括“确定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其他劳动纠纷均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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