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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

2021-04-2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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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无法保证劳动关系会一直存续下去,期间随时有各种原因一方要求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由于员工在职期间涉及到很多责任和权利,不再从事这份工作时也要跟用人单位做好交接工作,不能一走了之,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

  二、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内容),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三、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

  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在离职时和单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单位开出辞退文件,那么对你会有一定的影响。

  2、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注明

  一定要注明合同终止时间,也就是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准确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办理完相关手续,并且完成工资结算等事宜。时间应该一致,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

  3、解除合同有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单位提出不再进行合同续签,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款,一般是按照工作一年核算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如果是你执意离职,并且有证明材料,那么单位可以不同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款。

  4、解除合同协议书必须签

  解除合同本身也是一个双方之间的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员工与单位解除合同进行了法律上的明确,离职时务必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烦,影响自身的下一步发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公司和员工双方都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实际中具体的操作流程也是根据不同公司不同规章制度来决定的,员工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如果是单方面的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合理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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