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收入分配改革的历史潮流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5-01 19:34
导读: 从5月17日开始,《人民日报》连续四周发表聚焦收入分配的文章,这一举动将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推到前台。实际上按计划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在10年前就开始进行了,而迟迟没有实现的主要原因是效率优先观念的影响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还有政府发展中的问题靠发展来解

  从5月17日开始,《人民日报》连续四周发表聚焦“收入分配”的文章,这一举动将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推到前台。

  实际上按计划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在10年前就开始进行了,而迟迟没有实现的主要原因是“效率优先”观念的影响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还有政府“发展中的问题靠发展来解决”的思路。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新提到日程上来的呢?

  首先是短期内世界经济尚存在二次探底的危险,而其他各国的经济刺激计划都已经或是逐步退出中,内需也理所应当取代出口和投资成为短期内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而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后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再平衡的调整,也使得中国无法依靠出口来维持较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内需重启的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这样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被提到新的高度。

  大家对于贫富差距与收入分配制度间的关系基本都比较了解,接下来我们要明确的是内需和收入分配的关系。

  大家来看这样一组数据,从实际数据看,1995–2007年间国家预算内财政税收增加了6倍,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上涨1.6和1.2倍。同时中国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呈明显下降趋势,1952年这一比例为69%,到1980年改革开放初期已下滑到51%,2008年缩减至36%.

  这些数据说明,国内消费特别是民间消费之所以难以增长,不是因为中国人不肯消费,而是收入太低,一方面由于征税权不受制约,让太多国民收入通过税负集中到政府手里,另一方面国有支柱企业的发展和土地等国有资产升值难以惠及老百姓,不能转变成民间消费的基础,只能成为企业和政府储蓄或者再投资。就导致经济增长的成果多由政府保留,普通个人并不能从中分享到应有的份额。

  这样就使得政府不得从原来“先做大蛋糕,再考虑分好蛋糕”的发展策略逐步认识到 “没有分好蛋糕,会影响到做大蛋糕”

  那么面对这样的局面,政府会采取哪些措施呢?

  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第一次收入分配”中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

  具体包括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以改善创造和分配财富的结构。一般来说国家的中等收入者包括银行职员、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司白领,还有大量的中小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而从中国中等收入者的构成来看,主要是中小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比较少。而中小企业没有充分发展,是由于税费负担重、融资困难。

共5页:

  政府可能通过财政上的支持和税收优惠来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从而培养大批的中等收入阶层。目前在这方面能看到的改善就是北京街头又重新出现了,前两年由于政府要面子,城管严格控制下的街边大排档,显示了政府适度放弃“整洁干净”而转为追求给包括“小摊小贩”一定生存和发展空间。

  再有就是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可能出台的措施包括最近呼吁的比较多的“化税为薪”,即减轻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的建议。具体操作可以是先由企业为其员工进行一定幅度的加薪,政府有关部门经过核定后,给予企业适当的税收减免。

  而对于央企的高利润和垄断行业管理者乃至职工的高收入问题,将会考虑提高国企利润的上缴比例,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弱化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逐步实现国企内部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分配格局。 从就业和第一次收入分配阶段削弱贫富差距。

  另外还包括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来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今年以来,已经有包括广东、北京等14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近20%,而在下半年还会有10个以上的省市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而在“二次收入分配”的过程中,政府也会更多地利用财税杠杆,调节收入差距。像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高收入者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相反低收入人群则充当了纳税的中坚力量。因此,越富的人积累得越多,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体现。

  房产税的出台不但有利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也会起到财产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同时对利息、股息、红利等资产所得的征税也会进一步加强。

  另外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且传闻广东拟将将市民纳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或者更高。但是由于提高起征点将大幅度减少税基,全国范围内实行可能性较低,更为有可能的将是将分项各自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综合个人所得税,即要将所有收入均纳入综合模式,统一计税。另外建议可以通过建立更为详尽的个人财产、消费档案,针对某些高收入人群在游艇、高尔夫、高档住宅上的消费和投资进行登记,并可列入征税范围,同时与其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进行对照,从而降低富裕阶层逃税的可能。

  未来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低收入人群的福利保障,像以财政支持为主的全民医保,以及在公共教育的投入也将加大。

  此外,政府也会考虑建立“第三次分配体系”,具体包括设立遗产税,适度阻碍财产纵向转移,同时鼓励富人捐慈善事业,包括建立慈善性基金,免除其捐款所得税,从第三个渠道来缓解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共5页:

  从5月17日开始,《人民日报》连续四周发表聚焦“收入分配”的文章,这一举动将收入分配改革再次推到前台。

  实际上按计划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在10年前就开始进行了,而迟迟没有实现的主要原因是“效率优先”观念的影响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还有政府“发展中的问题靠发展来解决”的思路。 企业内训网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新提到日程上来的呢?

  首先是短期内世界经济尚存在二次探底的危险,而其他各国的经济刺激计划都已经或是逐步退出中,内需也理所应当取代出口和投资成为短期内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而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后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再平衡的调整,也使得中国无法依靠出口来维持较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内需重启的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这样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被提到新的高度。 [page]

  大家对于贫富差距与收入分配制度间的关系基本都比较了解,接下来我们要明确的是内需和收入分配的关系。   

大家来看这样一组数据,从实际数据看,1995–2007年间国家预算内财政税收增加了6倍,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上涨1.6和1.2倍。同时中国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呈明显下降趋势,1952年这一比例为69%,到1980年改革开放初期已下滑到51%,2008年缩减至36%.

  这些数据说明,国内消费特别是民间消费之所以难以增长,不是因为中国人不肯消费,而是收入太低,一方面由于征税权不受制约,让太多国民收入通过税负集中到政府手里,另一方面国有支柱企业的发展和土地等国有资产升值难以惠及老百姓,不能转变成民间消费的基础,只能成为企业和政府储蓄或者再投资。就导致经济增长的成果多由政府保留,普通个人并不能从中分享到应有的份额。

  这样就使得政府不得从原来“先做大蛋糕,再考虑分好蛋糕”的发展策略逐步认识到 “没有分好蛋糕,会影响到做大蛋糕”

  那么面对这样的局面,政府会采取哪些措施呢?

  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第一次收入分配”中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

  具体包括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以改善创造和分配财富的结构。一般来说国家的中等收入者包括银行职员、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司白领,还有大量的中小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而从中国中等收入者的构成来看,主要是中小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比较少。而中小企业没有充分发展,是由于税费负担重、融资困难。

共5页:

  政府可能通过财政上的支持和税收优惠来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从而培养大批的中等收入阶层。目前在这方面能看到的改善就是北京街头又重新出现了,前两年由于政府要面子,城管严格控制下的街边大排档,显示了政府适度放弃“整洁干净”而转为追求给包括“小摊小贩”一定生存和发展空间。   再有就是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可能出台的措施包括最近呼吁的比较多的“化税为薪”,即减轻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的建议。具体操作可以是先由企业为其员工进行一定幅度的加薪,政府有关部门经过核定后,给予企业适当的税收减免。

  而对于央企的高利润和垄断行业管理者乃至职工的高收入问题,将会考虑提高国企利润的上缴比例,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弱化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逐步实现国企内部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分配格局。 从就业和第一次收入分配阶段削弱贫富差距。

  另外还包括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来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今年以来,已经有包括广东、北京等14个省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近20%,而在下半年还会有10个以上的省市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而在“二次收入分配”的过程中,政府也会更多地利用财税杠杆,调节收入差距。像目前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高收入者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相反低收入人群则充当了纳税的中坚力量。因此,越富的人积累得越多,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体现。 企业内训网  房产税的出台不但有利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也会起到财产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同时对利息、股息、红利等资产所得的征税也会进一步加强。

  另外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且传闻广东拟将将市民纳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或者更高。但是由于提高起征点将大幅度减少税基,全国范围内实行可能性较低,更为有可能的将是将分项各自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综合个人所得税,即要将所有收入均纳入综合模式,统一计税。另外建议可以通过建立更为详尽的个人财产、消费档案,针对某些高收入人群在游艇、高尔夫、高档住宅上的消费和投资进行登记,并可列入征税范围,同时与其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进行对照,从而降低富裕阶层逃税的可能。

  未来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低收入人群的福利保障,像以财政支持为主的全民医保,以及在公共教育的投入也将加大。

  此外,政府也会考虑建立“第三次分配体系”,具体包括设立遗产税,适度阻碍财产纵向转移,同时鼓励富人捐慈善事业,包括建立慈善性基金,免除其捐款所得税,从第三个渠道来缓解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共5页:

共5页: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613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收入分配改革的历史潮流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收入分配改革的历史潮流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