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复函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2-16 16:05
导读: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劳社厅函(2002)299号深圳市劳动局:你局《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请示》(深劳报(2002)7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2)299号
深圳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请示》(深劳报(2002)7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企业后,由其原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因流动企业的公务员与原所在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不在《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宜受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908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复函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复函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复函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20.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