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局: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到一九九二年年底已达2600万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要求实现离退休人员管理业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业务工作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劳动部门应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业务办法,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为离退休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