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东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规定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2-14 14:57
导读: 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劳动仲裁员违反规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动仲裁员(含兼职仲裁员)办理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劳动仲裁员违反规定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仲裁员(含兼职仲裁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本规定。

  劳动仲裁机构直接参与案件程序和处理的其他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监督公告制度,将仲裁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照片在公开场所公示。

  第四条 劳动仲裁员履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劳动仲裁机构和本级劳动仲裁机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和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监督。

  第五条 对劳动仲裁员实行监督,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公正公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劳动仲裁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接受监督:

  (一)接受当事人申请立案材料不登记、不签收、不给回执,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规定时效不予立案又不予答复的;

  (二)不按规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送达仲裁文书和超期限审结案件的;

  (三)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公民旁听的;

  (四)违反仲裁庭审程序规定,未当庭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进行质证证据的;

  (五)对当事人态度粗暴,庭审用语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仲裁形象的;

  (六)为当事人介绍或指定律师担任自己承办案件代理人的;

  (七)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透露未裁决案件合议庭讨论意见的;

  (八)仲裁调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制作仲裁调解书的;

  (九)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规定错误,程序违法的;

  (十)执行仲裁职务不按规定着装和出示证件的;

  (十一)案件审理中,未经批准私自会见当事人和代理人,接受宴请或馈赠财物的;

  (十二)接受由当事人或代理人付费的娱乐、旅游、考察活动,或向当事人、代理人报销费用的;

  (十三)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当事人个人隐私的;

  (十四)在仲裁活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的;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接受监督的情形。

  第七条 对劳动仲裁员实施监督,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一)设置投诉监督信箱;

  (二)公布投诉监督电话;

  (三)案件审结时由当事人填写《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表》;

  (四)对重大(重要)案件进行回访,听取和征询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员的意见;

  (五)其他有效适合的方式。

  第八条 上级劳动仲裁机构可通过提审案件、抽查卷宗、旁听开庭等方式检查下级劳动仲裁员工作,并在各自权限内采用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取消资格等方式对下级劳动仲裁员实施监督。

  劳动仲裁员对上级劳动仲裁机构的监督决定和意见,应当执行。

  第九条 劳动仲裁机构对上级和本级国家机关、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求查处和监督劳动仲裁员的意见和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上报。

  第十条 劳动仲裁机构对上级劳动仲裁机构

[1] [2] 下一页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756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广东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规定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劳动纠纷问题
广东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规定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四种形式
23283人浏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四种形式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广东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规定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46302人浏览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24446人浏览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