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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热袭来 你在岗位还好吗?

2012-12-2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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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连日来,华北和黄淮地区多个省市持续高温,有的地方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气象部门频发预警信号。即便如此,环卫、建筑、物流快递等行业的劳动者仍顶着烈日在户外作业,交管、市政等行业的职工也因处理交通...

  连日来,华北和黄淮地区多个省市持续高温,有的地方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气象部门频发预警信号。即便如此,环卫、建筑、物流快递等行业的劳动者仍顶着烈日在户外作业,交管、市政等行业的职工也因处理交通事故、抢修城市设施不得不与酷热斗争。他们的艰辛付出令人肃然起敬。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给予劳动者更多人文关怀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不久前,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国家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视。

  与沿用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让劳动者权益更明晰:明确界定了高温天气,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要求把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规定高温作业中暑属于工伤,还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处罚力度。人们期待它给高温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带来清凉。

  尽管国家规定气温达到一定高度,应当停止户外作业,对必须冒着酷热作业的劳动者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但要落实这些规定并非易事。

  记者采访一些冒着高温坚持工作的工人时,听到两种令人心酸的声音:“如果因为防暑政策和老板争执,丢了工作就不值了。”“我们的工资是按工程量算的。如果气温高了就停工,影响我们收入咋办?”

  这说明,政策的执行还面临许多很现实的障碍。这种现象不光表现在防暑降温上。近年来一些好政策出台后,劳动者常常反映兑现不了,比如年假制度、节假日加班报酬规定等。其原因,主要在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没有平等的话语权,不敢与用工单位较真。

  维护高温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检验着用工单位尊重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更检验着政府的行政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能不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多到一线去巡查违反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用工单位,同时更加积极地受理劳动者举报和投诉,简化办理程序,让劳动者维权之路快捷通畅,反映着政府作风,关系到国家建设。

  让劳动者更有尊严,是政府的承诺,也是所有人的愿望,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酷热袭来之时,那些仍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人值得敬佩,更需要相关各方送去实实在在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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