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巴东县金果坪乡42名农民工领到了11.6667万元劳动工资。至此,四川泸县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09年1月,承建巴东后河电站隧洞工程的四川泸县第十一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袁某因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在给工人写了一份委托后河电站水电开发公司支付工资的委托书后溜之大吉,拖欠农民工工资近30万元,而后河电站建设项目部已超额支付了该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导致60多位农民工无钱回家过春节。在该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协调下,后河电站建设项目部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15.5万元,保证了农民工有钱回家过春节,余下部分仍由后河水电开发公司督促十一建筑公司项目部发放到位。(本报2月10日曾报道)。
今年以来,四川泸县第十一建筑公司项目部仍没有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该乡遂申请巴东县劳动监察大队前来协助执法。经调查核实,第十一建筑公司下欠农民工工资11.6667万元,涉及农民工42名。执法组认为,十一建筑公司项目部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发包方的后河水电开发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多次座谈和协调,后河水电开发公司同意从第十一建筑公司缴纳的保证金和保留金中支付11.6667万元欠款,并将欠款直接打到金果坪乡劳动保障中心的账户,由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将欠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为建筑公司所垫付的欠款由后河水电开发公司诉请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