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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集体补助的地方可不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

2019-03-0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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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群众自愿,没有集体补助的地方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集体补助的形式也可以多样。有的村集体经济弱,采取一年减免两个义务工,折6元钱,集体每月补助5角钱。独生子女父母、义务兵等参加养老保险的补助,在已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的地方,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

    只要群众自愿,没有集体补助的地方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集体补助的形式也可以多样。有的村集体经济弱,采取一年减免两个义务工,折6元钱,集体每月补助5角钱。

    独生子女父母、义务兵等参加养老保险的补助,在已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的地方,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是否予以优惠,由乡镇、村或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决定。在没有发放独生子女补助的地方,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集体可视自身条件予以适当优惠。有的人已在保险公司办过独生子女父母保险、义务兵保险,集体均有补助,这类对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集体给予的优惠应不低于原有的补助标准。这类集体补助是按年补给还是一次性补给,由村或企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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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申请办理了乡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死后有没有补助
以绍兴市为例根据《绍兴市区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决定对市区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发放生活补贴。日前,记者就发放对象、申领条件、补贴水平、办理程序等有关情况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   一、哪些对象可以申领市区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  答:申请领取绍兴市区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绍兴市区户籍10年以上(户籍有间断的,可累加计算)且申请生活补贴时其市区户籍向前推算须连续满5年;  属政府统一安置迁入或因区域调整划入的人员不受户籍年限限制。   2.年满70周岁;   3.无任何社会养老保障(农村养老保险除外)。  下列人员不列入领取补贴对象:   (1)已享受机关事业离退休待遇、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知青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已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各类生活补助(贴)待遇,包括享受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生活补助、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3)已享受外地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二、市区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水平怎样?享受时间如何确定?  答: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按下列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直至死亡或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  享受标准:70周岁至89周岁的人员,非农户籍居民每人每月70元,农村户籍居民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从2008年7月起享受待遇;2008年7月1日后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从达到规定年龄之月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生活补贴每月20日通过市区指定的银行网点发放。   三、如何办理市区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申请?  答: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室(所)提出申请,填写《绍兴市区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申请表》。委托代办的,同时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室(所)初审后,签署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按月报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  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后,在镇(街道)和社区(村)进行7天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社保局核准,从核准享受待遇的次月起发放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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