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届满仍未就业,且达到退休年龄时,由失业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出具证明,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办理有关退休手续。
参见:对“关于企业职工享受失业救济金届满仍未就业退休手续如何办理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豫劳险[1998]8号)
发布日期: 1998年4月17日
执行日期: 199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