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养老保险);
2.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等材料。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核,对确需变更登记的单位,省社会保险局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3.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4.省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