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参见: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199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9]13号)
发布日期: 1999年4月20日
执行日期: 1999年4月20日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171号)
发布日期: 2000年10月9日
执行日期: 200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