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权利平等的前提下,集体补助可以有差别。有的地方,对20~30岁、30~40岁、40~50岁、50岁以上不同年龄段的保险对象,分别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体现年龄大的,对集体贡献时间长,补助要高些,反之年轻的补助低些。但要注意,不宜以职务或政治面貌为依据来搞差别。对那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村干部、党员,对企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厂长、技术人员等,乡村或企业可视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这些人的贡献大小,另外予以奖励或补助,建立激励机制。但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里,不能因个人职务、政治面貌、贡献大小作出多给补助的规定。
对60岁以上的老人,虽不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能不能享受集体补助标准的生活补贴,可由乡村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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