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县管理机构和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全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汇集,按规定及时汇集、上缴保险费,负责全乡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
3.建立并存储参保人的基本情况档案,对档案进行管理。
4.指导村、乡镇办企业代办员开展工作。
5.对基本情况的变更进行修改,对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将保险费收入情况报告县管理处。
7.定期向保险对象公布保险费收付情况,接受保险对象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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