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必须经过公务员任免机关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核准。核准结果可分为三种情形,即允许退休、推迟退休和暂缓退休。
允许公务员退休、推迟退休和暂缓退休必须由本人填表,单位审核,上报任免机关批准。
高级公务员暂缓退休,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国家人事部汇总,上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人事部通知执行。任免机关在批准时,要审查退休条件或推迟、暂缓退休的理由,对批准退休者要确定其待遇,颁发退休证书和落实安置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