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缴费基数使用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中的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使用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3、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分别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保底封顶。
参见:关于省直统筹行业单位2001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豫劳社养老[2001]15号)
发布日期: 2001年6月4日
执行日期: 200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