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缴费申报。具体方式为:
缴费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办理缴费申报。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