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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领取吗

2019-09-1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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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障体系制度,是为职工利益提供保护的补充性养老制度,在完善职工养老体系中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和职工缴纳一定的费用为劳动者退休提供保障,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领取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

  一、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领取吗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领取吗

  二、企业年金缴费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三、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2、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3、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5、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可以提前领取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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