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在豫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经省劳动部门审批,由铁路代办机构按规定从周转金中给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再发给失业人员证明,不享受再就业服务优惠政策。
参见:关于铁道部郑州铁路局所属在豫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业[1999]44号)
发布日期: 1999年10月19日
执行日期: 199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