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局)申请领取住院医疗补助费。住院医疗补助费的补贴标准,可按住院医疗费的60%给予补助,但补助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本人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