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在生第一个子女时,在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职工10天看护假。在看护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没有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其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参见《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子女期间有关假期的通知》(粤人薪[1997]5号)
发布日期:1997年2月3日
执行日期:1997年2月3日